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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检方结合庭审“以案释法”

2018年11月29日 16:04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近日,余江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黄某胜、黄某龙敲诈勒索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该案涉及村委会干部本村新农村建设土地平整承包实施敲诈勒索,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具有很强的现实教育意义,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组织了一场“法律明白人庭审教育活动”,3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到场旁听。

  庭审现场,该院检察官向法庭出示了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并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当庭予以质证,针对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案件应当吸取的教训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检察官结合案件对旁听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告诫大家要做守法公民,犯罪必受惩罚。

  当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积极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在个案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同时也担任普法者的角色,通过解析法律条文、释明法律含义,从而引导公众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理念,提升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认同。文/明桂玲 宋文生 记者刘勇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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