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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刑事执法司法插手经济纠纷

我省出台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实施意见

2018年11月29日 09:39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11月27日下午,省发改委、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摆在首位,提出了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益、公平竞争权益等举措,并对构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作出具体的制度性安排。

  特别是及时将“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时,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等精神写入文件,更好地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

  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和平指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实施意见》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摆在首位,提出了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益、公平竞争权益等举措,并对构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作出具体的制度性安排。

  其中提到,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司法机关在依法使用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时,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严厉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严禁刑事执法司法插手经济纠纷。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构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

  我省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探索建立企业创新权益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

  依法保护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同时提出,构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发挥省政企直通APP平台和967788企业维权专线作用,完善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职能,构建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专家团队,采取设立驻企工作室(站)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切实有效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避免选择性执法消除多头执法

  我省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家服务关爱机制。其中提到,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秩序、强行收取赞助费保护费地盘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避免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清除多重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开展综合执法或合并检查,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重复检查。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无法定依据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财务账册,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水、停气,不得随意强制企业停建、停产。

  各级政府要把优秀企业家纳入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建立优秀企业家服务档案,完善优秀企业家户籍、住房、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为优秀企业家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

  我省还将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育锻炼机制。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强化企业家“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鼓励企业家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政务违约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助机制。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健全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

  支持在外赣商赣才返乡创业。充分利用世界赣商大会、省中小企业发展论坛等重大平台,广泛凝聚世界赣商力量。

  我省还将开办省企业家网络培训机构,办好省市创业大学培训机构,建设一批企业家培训实习基地,加快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家培训体系。

  轻微违法及时改正可免罚

  我省提出,要注重提高优秀企业家政治待遇,在安排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人选时,适当提高有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力大、自身形象好的优秀知名企业家比例。健全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制度,聘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担任经济顾问。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和帮助。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各职能部门以帮助整改为主,不予行政处罚;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记者朱叶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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