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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推行“林长制”筑牢生态屏障

2018年11月08日 15:41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法治鹰潭网讯 11月8日,记者从鹰潭市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的意见》日前发布实施,标志该市开始全面推行林长制。

新闻发布会现场

  根据实施意见,该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林长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各区(市)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分别由区(市)委书记、区(市)长、区(市)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乡(镇、办事处)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和其他负责人担任;村(居委会)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长(主任)和其他干部担任。

  据悉,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鹰潭将构建“组织在市、责任在区(市)、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四级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该市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近年来,该市深入开展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行动和公益林补植补造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29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8.25%。全市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达130.64万亩,天然林保护面积46.73万亩,保护面积占全市林地面积近六成。文/图 记者刘勇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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