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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方案在司法办案中践行“枫桥经验”

2018年09月29日 09:17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近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出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院工作方案》,要求依托该院检察室将检察工作延伸到基层,整合检察联络员、驻村检察官等力量,结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风险防控在萌芽、保护开展在前头,坚持在司法办案中践行“枫桥经验”,努力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特色检察工作品牌。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促成调解

   启动联调联处机制

  “我们之间其实也没什么大仇,就是一时气不过。”李一(化名)和王二(化名)曾因债务纠纷发生纠纷,李一拿油漆泼了王二的店面,导致店内多样物品损坏。对此,该院办案检察官联系控申和检察室工作人员,启动联调联处机制,通过“检察室+控申+联络员”组成矛盾化解小分队,通过分析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分别找到了一名人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检察力量配合,做到情与法的融合,解开双方心结,促成调解。

  类似于上述的做法,是余江区检察院及时总结推广的一个案例。据了解,该院通过探索建立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动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实现与“少捕慎诉”活动的紧密对接,将矛盾解决在初始环节。同时,进一步发挥援助律师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引导律师参与接访处访、案件评析、公开听证、包案化解等,有效促进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健全“控申+检察室+律师+检察联络员”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机制。

   践行枫桥经验的前沿哨所

  该院把“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作为今年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院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扎实开展“一周一月一季”活动——每周一次走访、每月一次特殊帮教、每季一次法治教育,梳理一批优秀案例,创新运用“枫桥经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同时,余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辖区内统一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一办理各项检察业务、统一处理各项检察事务,创新“N+2+1”办案模式,全面采集辖区镇村“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将派驻检察室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的前沿哨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化在法律监督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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