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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聚会 莫让“杯具”引发“悲剧”

2018年08月29日 16:47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法治鹰潭网讯 多年好友,久别重逢,相邀喝上几杯,叙叙旧情,谈谈现状和未来,实属人之常情。酒逢知己千杯少固然为人生一大乐事,乃中华民族几千年酒文化的延续,但酒后的安全更为重要。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聚会喝酒引发悲剧而导致的诉讼。

  黄某某与许某某系早年的同事,自黄某某工作调动后双方多年未见。一次偶然相遇后,许某某邀请黄某某吃饭,并邀请几位同事、朋友相陪。经年未见的同事相聚,自然少不了美酒助兴。聚会结束,各自回家,本应给众人留下美好的回忆,结果却让人始料未及——黄某某在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

  黄某某的家属在与许某某等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许某某等当晚与黄某某共同喝酒的十人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十人共同赔偿损失十余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晚共同赴宴的大部分都是曾与黄某某共事多年的同事,现黄某某不幸离世,众人也愿意给予黄某某家属一定的补偿,只是双方就补偿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承办法官多次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给当事人做工作,讲法律、摆道理、谈人情。最终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均各退一步,就补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没有让痛苦继续蔓延。

  法官提醒,共同饮酒行为本身并无过错,能共饮者往往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但同饮者应当相互防范因饮酒后发生的人身危险,使饮酒行为处于一种安全和谐的氛围之中,才能使彼此之间感情得以增强,故同饮者之间均具有一定的采取相应措施以防范饮酒后发生人身损害等风险的安全注意义务,千万不要让小小的杯具引发大大的悲剧。文/陈祥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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