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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发挥妇联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作用

村妇联干部要全部培养为“法律明白人”

2018年07月17日 15:59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7月15日,记者从省法建办获悉,我省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作用,将“村妇联干部”作为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重点对象,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妇联干部全部培养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我省要求,要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面向农村妇女开展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建设法治江西·巾帼在行动”活动,根据农村妇女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妇女群众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权益靠法,努力使农村妇女群众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

  面向农村家庭特别是农村妇女广泛深入宣传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自荐、遴选及培养。组织村妇联主席、执委等村妇联干部以及巾帼志愿者参加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及培养。村妇联干部100%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妇联干部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充分利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使用的各项载体以及“妇女之家”、村“会改联”形成的基层组织网络,为妇联干部及巾帼志愿者履行“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并对农村妇女群众成为“法律明白人”形成带动示范作用。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妇联干部全部培养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记者方维芳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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