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法治鹰潭网 >> 省内要闻

违规提取公积金 2年内将限贷

2018年07月03日 15:01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近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自今年7月1日起,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今后,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职工,2年内无法再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缴存职工,南昌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同时,公积金中心还将限制职工本人2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公积金中心还将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将协调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住房公积金工作,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追究骗提职工和协助职工骗提的中介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予以依法惩治。

  记者朱叶


  来源:法治江西网
相关新闻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上投稿 | 隐私声明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网信办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