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法治鹰潭网 >> 本市要闻

鹰潭建成全省首个豆制品米粉集中加工区

2018年05月11日 10:13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法治鹰潭网讯 5月10日上午,鹰潭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豆制品米粉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了通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豆制品米粉集中加工区

  会上记者了解到,鹰潭市已建成全省首个豆制品米粉集中加工区,该加工区一期占地约39亩,厂房3栋共1.6万平方米,每间豆制品作坊面积150平方,米粉作坊面积不少于500平方。进入集中加工区的作坊将会获得政府补贴租金。

  此次集中加工区的建设主要是将月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江新区的豆制品米粉生产企业和作坊进行整改和集中加工,贵溪市、余江区、龙虎山景区不进集中加工区的豆制品米粉企业和作坊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5月20日前进入集中加工区的企业、作坊和贵溪市、余江区、龙虎山景区不进集中加工区的企业、作坊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作坊发证条件的,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作坊证。

  6月1日后,对全市未取得食品作坊登记证的豆制品米粉作坊,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联合城管、公安进行查处和取缔,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涉嫌犯罪的,将会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鹰潭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市场销售和餐饮单位采购的米粉和豆制品也将会进行严格监管。全市米粉作坊必须包装产品后进行销售,包装袋上标明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全市的批发市场、菜场必须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SC证)或食品作坊证的包装米粉,早点店必须购买取得SC证或作坊证的包装米粉,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作坊证或生产许可证。全市菜场豆制品摊点必须挂牌销售,清楚展示作坊证、作坊名称、法人、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餐饮单位必须购买有证的豆制品,并索取证照资料。市场销售和采购无证豆制品、米粉的,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江西省食品“四小”条例》进行处罚。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还了解到,目前,已有9家企业和作坊迁入集中到加工区进行生产。文/记者余亚男


  来源:法治鹰潭网
相关新闻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上投稿 | 隐私声明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网信办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