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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首例网络直播淫秽视频案嫌犯被批准逮捕

2018年05月11日 08:58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在贪欲驱使下,一对90后离异夫妻组建微信群聘用女主播,相互勾连在多个涉黄直播平台上进行色情表演,每日靠网友打赏抽成获利。近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悉,犯罪嫌疑人董某与张某系一对90后离异夫妻,董某在利益驱动下于2017年11月组建直播微信群,与“苏荷”、“亚洲热”等涉黄直播平台合作。随后,董某让张某负责协助管理直播微信群,替平台招募、管理淫秽色情表演者(简称主播)。2017年11月,主播胡某加入直播微信群,谈好分成后,开始在董某指定的涉黄直播平台上直播淫秽色情表演,靠网友打赏获利。2018年2月开始,胡某与其丈夫共同直播涉黄表演。

  根据初步调查,网友在直播平台上充值购买门票,每张门票相当于人民币7~8元,在观看主播表演过程中,在平台购买“跑车”、“客机”、“轰炸机”、“火箭”等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而这些虚拟礼物对应的人民币价值在88元至399元不等。

  一般情况下,直播平台首先在每名主播表演所得收益中提取30%~40%的提成,然后剩余部分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董某。董某作为中间人抽取约10%的提成后,将剩余非法所得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给主播。据董某交代,作为中间人他和张某平时一天的抽成收入为1000元人民币,当周末或者特殊节假日人流量较大时抽成约2000元/天。

  日前,鹰潭市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和胡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陈旻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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