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法治鹰潭网 >> 权威发布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鹰府办字〔2018〕41号

2018年04月10日 10:25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司法局牵头的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鹰潭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鹰潭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市直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总结交流和宣传典型经验;审核通过考核评价标准。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农粮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司法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普法教育科(市普法办)。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问题,积极参与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鹰潭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李 涛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费宜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楼 瑾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邓新科 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魏 毅 市检察院机关纪委书记

    徐军华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韩学农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程南俊 市国税局副局长

    孙军样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爱民 市交通局副局长

    祝笑飞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陈亮泉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吴世平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舒忠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建兵 市农粮局副局长

    邹振忠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江文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赖家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郑兴云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万春 市法治鹰潭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来源:法治鹰潭网
相关新闻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上投稿 | 隐私声明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网信办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