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江县看守所送“三无人员”回家,在寒冷的冬日,为在押人员铺下一道暖阳。
留所服刑罪犯高某,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2017年1月5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余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0月16日,被余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去年12月7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高某服刑期间,一直联系不上家属,入冬的被褥、衣物也都是看守所接济的,现在刑满,需要回家,却没有家属过来,让管教民警一度觉得为难。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余江看守所副所长潘建生自行开车将黄某送至刑侦大队拿被关押之前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件,随后把黄某送到余江火车站,帮他买好车票让黄某回家。黄某一路道谢,并表示以后会踏踏实实做人,不走所谓的“捷径”。文/成璇 何秋华 记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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