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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学籍未迁回 半路夫妻缘难续

2017年12月28日 10:45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法治鹰潭网讯 半路夫妻是指两个人都有过婚姻经历的人结为夫妻。按理说半路夫妻都是受过感情伤害的人,能理解婚姻的不易,更能做到惺惺相惜。然而现实中一些夫妻依旧难以维持重组的生活,最后又走向分手。

  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离奇的离婚案件。原告张先生要与结婚不到一个月的龚女士离婚。原来,张先生和龚女士是经亲友介绍相识的,二人均为再婚属于半路夫妻,相识不到一个月便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龚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女,在婚前龚女士与张先生约定女儿随二人一起生活,张先生向龚女士承诺将孩子的学籍在开学前从外地迁回贵溪市。然而事与愿违,经张先生百般努力,孩子学籍的接收学校仍无着落,眼看开学的日子一天天的接近,龚女士对张先生心灰意冷,认为张先生欺骗了她,便送女儿去外地的原学校就读,二人就此分开,之后鲜有沟通。张先生情急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女士离婚。经办法官组织调解后,二人均同意离婚,这段短暂的婚姻就此结束。

  法官说理:婚姻大事不可草草决断,张先生与龚女士均为再婚,二人均有搭伙凑合过日子的心态,一方亦有改善子女教育条件减轻经济负担的意图。当原先目的无法达成,二人矛盾显现,原先没有感情基础半路夫妻,开始相互猜忌,不肯相信对方,终致二人婚姻无法延续。文/苏睿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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