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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开庭办理案件

2017年12月14日 16:37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法治鹰潭网讯 12月14日上午,贵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远、张某开、刘某远、杨某春等人涉嫌盗伐林木一案。该案由贵溪市人民法院院长童力主审并担任审判长,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高生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贵溪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开庭办理案件

  起诉书指控,2017年5月5日至5月6日,被告刘任某、张某开、刘书某、杨某春等人未经贵溪市贵塘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同意,盗伐贵塘公路两侧桂林村路段白杨树53株。5月8日,刘任某和张某开雇车将盗伐的树段拉到杨某喜开班的木材加工厂准备销售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被盗伐的53株白杨树系护路林,立木蓄积达6.3191立方米。刘某远、张某开、刘某远、杨某春等四人的盗伐行为破坏了贵塘公路两侧桂林村路段护路林应有的功能,且至今未恢复原状,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案件开庭前,童力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撰写了阅卷笔录,指导合议庭拟定庭审提纲和方案,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庭审中,杨高生代表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和量刑建议,出示了相关证据,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人也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当庭作出了宣判。

  据悉,这是贵溪市人民法院院长与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同庭履职。文/记者余亚男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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