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法治江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15年设区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已经印发。为确保我市在2015年度全省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中取得优秀成绩,市法建办将《2015年设区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责,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了解相关考核要求,确保在年度考核中不丢分;法治鹰潭建设各专项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对应组别考核的调度、督查职责,确保本组别在全省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关于落实2015年设区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责任分工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 标 内 容 |
责任 部门 |
责任 组长 |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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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社 会 公 正 (24分) |
1 |
科学立法 (5分) |
(1)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完善,人大主导立法机制有效运行。 |
暂无立法权的设区市,按要求做好筹备工作。 |
市人大办 |
宋平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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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参与机制,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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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法定的立法权限、范围和程序立法,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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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治政府 (12分) |
(4)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 |
市政府办、 市编办 |
江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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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管理重大问题向人大报告制度。 |
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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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到位。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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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
市政府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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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
市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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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集中行使行政复议审理权。 |
市政府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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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正司法 (7分) |
(10)同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市委政法委、 市政法各部门 |
费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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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行立案登记制,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 |
市法院、 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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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落实。 |
市委政法委、 市政法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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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健全。 |
市委政法委、 市政法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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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司法公开机制健全、全面落实。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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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运行。 |
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 |
促 进 社 会 诚 信 (10分) |
4 |
政府公信 (4分) |
(16)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 |
市政府办 |
黄 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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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把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
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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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到位。 |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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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守信 (3分) |
(19)采集企业守法信用信息依法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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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立重点领域企业守法信用档案。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市旅发委、市人社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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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民诚信 (3分) |
(21)建立公民和社会组织守法信用记录。 |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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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依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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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强公民诚信教育。 |
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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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 护 社 会 秩 序 (16分) |
7 |
化解矛盾 纠纷 (5分) |
(24)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组织调解组织健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 |
市综治办、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单位 |
盛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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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健全市、县两级“三调联动”中心,在重点领域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 |
市综治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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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落实社会矛盾依法预防化解责任制。 |
市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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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
市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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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维护信访 秩序(5分) |
(28)非正常访比例逐步下降。 |
市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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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信访秩序规范,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 |
市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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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6分) |
(3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得到落实。 |
市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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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落实依法严打方针,强化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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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超过控制指标。 |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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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事故有效压降。 |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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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公众安全感90%以上。 |
市综治办、 市政法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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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立 法 律 信 仰 (15分) |
10 |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分) |
(35)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办 |
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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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个人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重要内容。 |
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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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列为党校必修课。 |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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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社会普 法教育 (7分) |
(38)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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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备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并有效发挥作用。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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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大力宣传普法成果;媒体公益普法和以案释法有效开展。 |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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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加大法治教育在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市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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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 。 |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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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法律 服务 (5分) |
(43)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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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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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落实。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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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队伍 建设 (5分) |
13 |
法治专门 队伍(3分) |
(46)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职业准入、认证制度,遴选交流制度得到落实。 |
市人大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
盛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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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队伍(2分) |
(47)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健康发展。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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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建 设 组 织 领 导 (10分) |
14 |
组织领导 (5分) |
(48)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明确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机构,职能有效发挥。 |
市委办、 市法建办 |
叶 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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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党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 |
市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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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
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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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
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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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5分) |
(52)将法治鹰潭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
市法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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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推进所属区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
市法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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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法治建设宣传报道、信息材料报送及时有效。 |
市法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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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将法建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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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基层法治机构建设规范,按要求推进法庭、检察室、派出所、社区警务及司法所建设。 |
市委政法委、 市政法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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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满意度 (20分) |
15 |
民主测评 (5分) |
(57)省考核组在年度考核时组织有关代表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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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测评(15分) |
(58)由省法建办委托省民调中心测评。 |
注:责任部门涉及多部门的,列首位的为牵头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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