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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一

2017年06月09日 10:35    编辑:叶子豪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公民或特定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申请法律援助要符合哪些条件?

  1、受援人属于法律援助对象;

  2、申请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三、哪些人员属于法律援助对象?

  1、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户及“五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或申请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困难群众;

  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其他人员。目前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法律援助及孤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四、哪些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经济困难公民因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8、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的;

  9、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维护合法权益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司法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免予审查其经济状况。

  五、申请法律援助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民事、行政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人住所地的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或义务机关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六、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哪些材料?

  1、受援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申请人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及复印件;

  2、经济困难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或复印件;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我市设立了哪些法律援助机构?

  我市设立了市级法律援助中心1个,县级法律援助中心3个,即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余江县法律援助中心、贵溪市法律援助中心、月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隶属同级司法局主管。

  目前,各地司法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建立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普遍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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