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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调解工作

2017年04月01日 15:18    编辑:刘宇琦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长治久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较为专业的法律调解则能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的重要工作,能及时有效将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贵溪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年来利用他们熟悉法律知识的优势,运用熟练的调解技巧,热心开展民事调解工作,为基层人民调解战线努力奉献着光和热,尤其是在基层乡镇涌现了不少优秀的案例,为一方一域的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阳春三月,贵溪市白田乡的原告吴某(男方)与被告江某(女方)这对重组夫妻在贵溪市泗沥法律服务所吴爱龙的调解下最终圆满了结、和平分手。

  原、被告系2009年下半年经人介绍相识。原告吴某系再婚,与前妻育有一女。被告江某则患有癫痫病,但介绍人表示病情已得到控制,而且生活完全自理并能照顾家庭生儿育女。原告考虑到自己家境贫寒,且被告父母表示今后会帮两人过上好生活,于是两人于2010年4月9日登记结婚。

  然而婚后原告发现,被告三天两头就会发病,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甚至随时会有生命意外,更别说照顾家庭或者生儿育女。而且原告经济条件不好,还有年幼的女儿要抚养,这样的家庭根本无法维持生存。

  从2010年12月起,原告多次与被告父母商量要求离婚未果,现两人已分居六年,期间被告病发摔伤花去不少医疗费,被告父母多次要求原告给付医疗费,原告由于家贫一分钱都没有支付,因而被告与原告矛盾激烈,更不要讲离婚之事。于是原告找到贵溪市所主任吴爱龙,希望能帮助他结束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吴爱龙详细了解情况后,在被告的父母和原告之间多次实地走访调解,对被告父母晓之以理、与原告动之以情,经过一次次往返在山沟地头头的走访和劝说,终于在2017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签署了离婚协议,双方的矛盾也得到了化解。

  吴爱龙


  来源:鹰潭市司法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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